多种不同的保险种类,经常让大家听得云里雾里。在购买时,总会被推荐附加另一个或多个保险,例如常听到的重疾险附加两全险,美名曰多重保险多重保障,那么这两种不同的险种有什么区别呢?我们有附加的必要吗?
两全险和重疾险有什么区别?
两全险,又称生死合险,是以被保险人的生存或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具备一定的储蓄性和给付性。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期间内死亡,或在保险期满时,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均应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人寿保险。简单来说就是不论生死都会赔。
而重疾险则是以被保险人患上合同约定的疾病为给付保险金条件,可分为消费型和返还型。当被保险人不幸患上合同保障的重疾时,由保险公司对其所花医疗费用给予适当补偿。
一般情况下,两全险是没有保险等待期的,但是重疾险产品会设定等待期,短则10天,长则一年,等待期内保险公司免责。
重疾险有必要附加两全险吗?
如果重疾险附加上两全险,就又有身故保障和保险期满给付满期金保障。然而这也意味着保费将会提高很多,所以如果家庭预算不足,缴费能力不强,就不太建议附加两全险。买保险最好还是根据家庭实力来做综合判断。
市场上关于两全险和重疾险的产品太多,各个公司推出的产品也有不同的细则,所以购买两全险时还是要结合具体情况,同时也要注意保险合同上的 “隐藏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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