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住房公积金一般是由职工所在单位办理的,单位开设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按一定的缴存基数、缴存比例,与职工每个月对等缴存。但是,没有单位的个人该怎么办理住房公积金呢?接下来我们就一起看看个人住房公积金怎么办理。
个人住房公积金怎么办理?
以长沙住房公积金为例,相关办理事项如下:
1、个人身份
是在长沙市就业的个体工商户、自有职业者、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包括港澳台同胞和外籍人员,符合灵活就业人员开户条件的均可以个人办理缴存。
2、开户条件
灵活就业人员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应满足以下条件:
(1)年满18周岁,且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在长沙市就业且具有合法经济收入来源;
(3)自愿承诺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义务,遵守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
(4)未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注意,与其他单位有劳动关系的个人,只能通过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若单位不办理的,个人可以投诉,但就是不能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
3、办理资料
灵活就业人员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应提供如下资料原件:
(1)身份证明;
(2)个体工商户提供长沙市《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其他灵活就业人员提供长沙市户籍证明或长沙市居住证。
注意,需要提供原件,工作人员需要现场查验。另外,办理时现场还需要填写一张申请表,选择缴存基数、缴存比例什么的。
4、其他说明
(1)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高于12%。
(2)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最低不低于上一年度长沙市人社部门公布的月最低工资标准,最高不超过长沙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3)个人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缴存基数乘以缴存比例,最高不得高于每月1200元。
(4)个人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同样可以按规定办理公积金提取和公积金贷款。
(5)个人住房公积金若连续欠缴6个月以上且无公积金贷款的,公积金中心有权对其账户进行封存,并按约定追缴欠款金额。
温馨提示,不仅是湖南长沙的住房公积金,其他地区比如北京、上海、广州等城市,个人也是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办理住房公积金的,具体以咨询当地公积金中心为准。
以上就是关于“个人住房公积金怎么办理”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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