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保险其实是对城居保和新农合报销的一个补充,参加城市居民保险或者新农合的参保人在第一次报销后,需要自费的金额超过一定数额后再做一次报销,就是大病保险的报销机制。来看看2020汉中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政策是怎么规定的。
2020汉中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政策如何
【1】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55元;大病保险年度个人累计报销封顶线为30万元。
【2】大病保险待遇按照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待遇周期。跨年度住院的,以出院时的年度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待遇。
【3】全市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居民因病住院或认定为门诊慢性病、特殊慢性病门诊治疗所产生的医疗费用,按照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报销后,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个人剩余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10000元,对10000元以上部分,按一定比例分段报销。
【4】参保人员在一个保险年度内住院(含多次住院和门诊慢性病、特殊慢性病门诊费用),只负担一次大病保险起付线,年度内多次报销的,起付线以上合规费用经大病保险报销后剩余额不重复参与累计计算。
以上介绍对2020年汉中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政策规定的相关介绍,希望该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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