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由农作物良种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三项补贴合并而来,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只要保护好耕地质量即可享受,那么哪些情况不能享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呢?一起来了解下吧!
哪些情况不能享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有关规定,不属于农村集体耕地的滩涂、行(蓄)洪区、湖垸、河道等已经围垦、种植作物的土地。
2.国家已颁发林权证的林地和已享受退耕还林(草)补贴的土地。
3.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耕地地力已遭受破坏的耕地。
4.已改变作为畜牧、水产养殖场(包括挖塘养鱼)占用的耕地。
5.已成片转为设施农业用地的耕地,包括:
(1)在设施农业项目区域内,直接用于农产品生产的生产设施用地和附属设施用地。如,工业化作物栽培的连栋温室、水产养殖池塘、工厂化养殖池、育种育苗场所、农业生产中必需配套的检验检疫监测用地和环保设施用地;
(2)农业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从事粮食生产的配套设施用地。如,晾晒场,粮食烘干设施,粮食和农资、农机具临时存放场所用地。
6.非农业征(占)用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
7.改为发展林果业、绿化景观建设的耕地地力。
8.经县级人民政府认定,长年(两年以上)抛荒的耕地。
9.经县级有关部门认定,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新增耕地。
以上即为对“哪些情况不能享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标签: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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