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闽保是专门针对福建省基本医保参保人群定制的,由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福建分公司承保的商业补充医疗保险,那么八闽保的参保条件是什么呢?一起来了解下吧!
八闽保参保条件是什么?
凡为福建基本医疗参保人,包括福建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福建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福建省本级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不限年龄和职业,无需体检,均可自愿自费参与八闽保(厦门除外)。
需要注意的是,投保八闽保前,被保险人已患约定的既往症,并因此疾病或其并发症导致的住院医疗费用及特定高额药品费用是不予赔付的。
【1】基本医保支付范围内个人负担医疗费用既往症约定
① 肿瘤类:恶性肿瘤(含原位癌)、白血病、淋巴瘤。
② 肝肾疾病类:慢性肝炎、肝硬化、肝功能不全;慢性肾炎、肾病综合症、多囊肾、肾功能不全。
③ 心脑血管及糖脂代谢疾病类:冠心病、心肌梗死、心绞痛、肺源性心脏病、心脏瓣膜病、心房/心室扑动或颤动、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先天性心脏病;脑梗死、脑出血、蛛网膜下腔出血、帕金森病;3级高血压;糖尿病且伴有并发症(指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1型糖尿病)或2型糖尿病,且伴有局部并发症(含心脏、肾脏、脑血管、视网膜、周围血管病变))。
④ 肺部疾病类:慢性阻塞性肺病、慢性呼吸衰竭。
【2】基本医保目录范围外恶性肿瘤及罕见病特殊药品费用既往症约定
被保险人在首次保障生效前已确诊恶性肿瘤(含原位癌、白血病、淋巴瘤)、多发性硬化症、特发性肺动脉高压,并因此导致在保险期间内发生的符合《“八闽保”特定高额药品目录》中的药品费用,八闽保不予赔付;但其他保障范围内的基本医保目录范围外恶性肿瘤及罕见病特殊药品费用,仍可申请理赔。
以上即为对八闽保参保条件的介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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