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劳动者的最基本的生活需求,不同地区制定了不同的最低底薪标准,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有在深圳工作的朋友想了解下2020年深圳最低的底薪标准,那么一起来了解下吧!
深圳最低底薪2020最新标准?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粤府函〔2018〕187号)文件规定,自2018年7月1日起,广东省各地区最低工资标准如下:
【1】广州最低工资标准为2100元/月,深圳最低工资标准为220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20.3元/时。
【2】珠海、佛山、东莞、中山最低工资标准为172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6.4元/时。
【3】汕头、惠州、江门、肇庆最低工资标准为155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5.3元/时。
【4】韶关、河源、梅州、汕尾、阳江、湛江、茂名、清远、潮州、揭阳、云浮最低工资标准为141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4元/时。
因此,2020年深圳市的最低底薪标准为220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底薪标准为20.3元/时。
(图示来源于广东政府官网)
以上即为对2020年深圳最低底薪标准介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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