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办理退休之后,每月可领取相应的养老金,如果退休人员在享受待遇期间死亡,那么剩余部分由继承人继承,另外还可以领取死亡丧葬费和抚恤金,不同地区标准不同,下面我以长沙为例。
长沙退休人员死亡丧葬费和抚恤金大概是多少钱?
一、职工养老保险退休人员
1、丧葬补助金=死亡时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2
2、抚恤金
(1)在职人员以死亡时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根据本人的缴费年限(包括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下同)确定发放月数。
①缴费年限<5年,死亡时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3.
②5年≤缴费年限<10年,死亡时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6.
③10年≤缴费年限≤15年,死亡时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9.
④缴费年限>15年,每多缴费1年,发放月数增加1个月。
5、缴费年限>30年,死亡时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24.
(2)退休人员,以死亡时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根据本人在职时的缴费年限确定最高发放月数(计算方法与在职人员相同),每领取1年基本养老金减少1个月,发放月数最低为9个月。
本条所述缴费年限和领取基本养老金时间计算到月。
参保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累计缴费年限不足5年的,其遗属待遇标准不得超过其个人缴费之和(灵活就业等以个人身份参保人员以记入个人账户部分计算)。
二、居民养老保险退休人员
长沙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是指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死亡后的一次性补助。长沙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标准为死亡当月当地的15个月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
长沙丧葬费和抚恤金申领方式包括线下和线上,线下方式为可在每月21日至次月14日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政务中心办理。在各区、县(市)参保的人员,应在各区、县(市)申请办理。线上方式为可通过关注“智慧人社”微信公众号或登录“智慧人社”APP网上申领遗属待遇。
以上就是全部内容了,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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