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制后,新股交易规则发生变化,对于股票异常交易行为的认定也跟着改变。那么,具体认定条件是什么?一起来看看吧。
注册制异常交易行为认定条件是什么?
【1】虚假申报:
1、开盘集合竞价虚假申报
2、盘中虚假申报
3、涨(跌)幅限制价格虚假申报
【2】拉抬打压股价:
1、拉抬打压开盘价
2、拉抬打压盘中价格
3、拉抬打压收盘价
4、拉抬打压开盘价后反向
5、拉抬打压盘中价格后反向
6、拉抬打压收盘价后反向
【3】维持涨跌幅限制价格
【4】自买自卖和互为对手方交易
1、自买自卖
2、互为交易对手
【5】严重异常波动股票申报速率异常
除上述五类重点监控异常交易情形,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发生超限买入风险警示股票、高买低卖等异常交易行为,交易所将对相关投资者采取相应自律监管措施。
版权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
还木有评论哦,快来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