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贷款降息了,结果房贷月供却没降的话,很可能是因为暂时未到重定价日、执行的是固定利率、并非存量首套房贷等等。
详细解释如下:
一、暂时未到重定价日
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利率以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有重定价周期(最短为一年),要到重定价日(1月1日或者贷款发放日)才会按照最新LPR报价算上规定基点数得出新利率,然后在下一周期执行。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的是央行贷款基准利率,只有在还贷期限内人民银行调整了贷款基准利率,届时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才会从次年的1月1日起开始执行调整后的新利率。如此房贷月供自然就暂时不会因为利率而发生相应变化了。
二、执行的是固定利率
有些在2019年10月8日LPR改革之前办理的存量住房贷款客户,在2020年3月1日至8月31日期间进行利率转换的时候选择转换成了固定利率。因此,无论贷款如何降息,房贷利率都不会发生任何改变,房贷月供自然也就不会因为利率而发生改变了。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自2023年9月25日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可以调整后,执行固定利率的也能转换为LPR浮动利率,届时利率自然会发生相应变化,房贷月供也就会因此而产生一定的变化。
三、并非存量首套房贷
近期关于房贷利率的调整,主要调整的是存量首套住房贷款。若本身并非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客户,利率自然不会发生变化,房贷月供也就不会因为利率而产生相应改变了。
当然,需要注意的是,若当初发放时非首套房贷,但如今实际住房情况已符合所在城市新出的首套住房标准,那可以申请将二套转为首套,届时利率也能下降,如此一来,房贷月供也能有所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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