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参保人在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又担心参保地将无法使用医保报销了,事实真的是这样吗?一起来看看吧。
异地就医备案后在参保地还能用医保吗?
可以。根据医保最新规定,支持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在备案地和参保地双向享受医保待遇。简单来说,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在异地备案之后回到原参保地,仍然可以使用医保,且原则上不低于参保地跨省转诊转院待遇水平。
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医保报销标准:
按照“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就医地管理”的要求,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住院、普通门诊和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用时,原则上执行就医地规定的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耗材等支付范围),执行参保地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等有关政策。
跨省异地就医备案有效期:
【1】未申请变更备案信息或参保状态未发生变更的,备案长期有效;
【2】参保地设置变更或取消备案时限的,按参保地规定执行。
【3】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后,有效期原则上不少于6个月。
【4】备案有效期内已办理入院手续的,不受备案有效期限制,可正常直接结算相应医疗费用。
此外,参保人在有效期内可在就医地多次就诊,并享受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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