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车祸之后,第一时间查看是否需要救治,及时的拨打120或者是自己送去医院即可,避免事故的严重化,而救治的过程中,医院是需要先支付一定的医药费的,那么这个医药费谁出呢?
车祸责任方一定要垫付医药费么?
不一定,车祸发生之后若是有需要治疗的,责任方可以主动垫付医药费,也可以让保险公司垫付医药费,具体根据事故的实际情况定,一般是建议责任方主动垫付医药费的。
我国没有规定事故责任方需要先行垫付医疗费。不仅责任方不需要垫付,如果责任方不存在酒驾、逃逸等情况的,保险公司除了在对方受伤严重,需要抢救的情况下有垫付费用的责任以外,其他情况下也不需要垫付。
垫付医疗费用的情况分三种形式:
【1】肇事一方先垫付,等划分事故责任后再进行清算;
【2】受伤者自行垫付,再按照法律走理赔程序;
【3】肇事者和伤者协商垫付,理赔时再清算。
如果在车险事故中对方全责,及不涉及有责方伤亡,可直接联系有责方保险公司索赔;如果有责方有伤亡,无责方也需要向自己的保险公司报案,因交强险条款中规定无责方的交强险需无责赔付有责方人伤费用最高1800元,死亡伤残费用最高1.8万。涉及无责方合理的施救费用也可得到赔付。
车祸责任方怎么划定?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2】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3】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省级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细则或者标准。
综合来说发生事故需要救治的话,责任方是否垫付医药费,可以咨询下自己的保险公司,若是垫付了医药费记得留下凭证,后续赔偿的时候,垫付的医药费是可以用来抵扣赔偿金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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