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领取流程是怎么样的? 【1】办理程序。 参保人员提交所需资料,由单位专管员负责办理。 【2】办理时间。 自国家规定的产假(98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孩子,增加15天)休完后开始申领,至所有产假(含国家规定的产假和2017年《湖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增加的60天产假)期满后3个月截止,逾期不予受理。 【3】 所需资料。 ① 正常生育:生育津贴申领表(需加盖单位公章)、社会保障卡、生育证、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夫妻双方身份证。 ② 终止妊娠:生育津贴申领表(需加盖单位公章)、社会保障卡、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生育证(妊娠14周以上提供)、诊断证明(盖章)、妊娠B超单(原件)。 还需注意一点,参保女职工怀孕20周后至分娩前,应到本统筹地区生育保险协议医疗机构中任选一家作为本人妊娠诊断、检查和分娩的协议医疗机构。并带上社会保障卡、生育证到协议医疗机构医保科进行备案登记,备案后方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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