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银保监会、人民银行联合发布了《关于规范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对现金管理类产品进行整改。目前,部分银行近期已经调整了现金管理类产品申赎确认时效、快速金额等。
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赎回规则是什么?
目前诸如招商银行、兴业银行已经对现金管理类产品的申赎规则进行了调整,赎回时间从“T+0”修改为“T+1”,且快速赎回金额由5万元降低为1万元。还没有进行调整的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的赎回规则一般多为“T+0”赎回,赎回金额为5万元。
以兴业银行“现金宝4号”私人银行类人民币理财产品为例,其确认失效从“T+0”修改为“T+1”,这也就意味着投资者不在享受工作日15时45分前申购,当日计算收益,工作日15时45分前赎回,当日到账;而是改为投资者在工作日17时前申购,下个工作日计算收益,工作日17时前赎回,下个工作日到账。
根据《现金管理新规》要求,当日认购的现金管理类产品份额应当自下一个交易日起享有该产品的分配权益;当日赎回的现金管理类产品份额自下一个交易日起不享有该产品的分配权益,银保监会认定的特殊现金管理类产品品种除外。商业银行、理财公司应当审慎设定投资者在提交现金管理类产品赎回申请当日取得赎回金额的额度,对单个投资者在单个销售渠道持有的单只产品单个自然日的赎回金额设定不高于1万元的上限。因此,未来现金管理类产品也为按照新规要求推动整改措施的落实,而广大投资了现金管理类产品的投资者也应该及时关注银行公告,确认相关赎回规则的变化。
综上来看,《现金管理类》新规的落实有利于进一步规范理财市场、避免风险累积,虽然对投资者来说无法享受更快的赎回规则,但其实本质上也能够更好的维护投资者的权益,投资者在进行投资时还是要先了解理财产品赎回规则,提前做好资金规划。
标签: 理财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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