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诸如深圳、唐山、珠海等十来个城市在公积金管理方面推出“一人购房全家帮”政策。此政策的发布推行不仅更好的满足了更大的购房需求,也进一步拓展了公积金作用的发挥范围,那么什么是“一人购房全家帮”呢?对于购房者而言又有什么影响呢?
一人购房全家帮是什么意思?
“一人购房全家帮”政策主要是指缴存了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可以提取公积金账户内余额帮助直系亲属买房。通俗理解来看,假如是夫妻俩买房,不仅可以使用夫妻双方的公积金账户余额,双方父母的公积金账户余额也可以用来买房,也就是说以前是用6个钱包的钱买房,现在变成了6个钱包不够,再加上6张公积金卡。只要购房者自己及自己的父母子女缴存了公积金就可以提取出来买房。
现在许多城市都推出了“一人购房全家帮”政策,不同城市的规定有所差异。
【1】 深圳近期发布的《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中就进一步规定了扩大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共同申请人,不管申请人的配偶、父母、子女是否缴存了住房公积金就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申请人的配偶、子女、父母是购房人的,也应当作为共同申请人。
【2】 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购房还贷也有新政策,具体规定为:凡是在唐山市区域内,单身职工贷款购房,其父母可作为共同还款人提供还贷帮助;已婚职工贷款购房,双方父母可作为共同还款人提供还贷帮助。父母贷款购房子女或已婚子女夫妻双方可作为共同还款人提供还贷帮助。对于还贷能力不足的,作为共同还款人允许参与还贷能力计算提高贷款额度。
【3】 珠海市的住房公积金工作方案中,则明确指出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可提取账户余额的90%帮助其直系亲属支付购房首付款,也可逐月提取公积金用于帮助其直系亲属偿还购房贷款。
以上只是部分城市关于“一家购房全家帮”的相关规定,目前还有十余个城市已经开始推行了类似政策,这些政策虽然各有差异,但其实也是彰显这些地方政策的调整用来支持缴存公积金的人群,提高购房者的首付能力和月供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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