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的3月至6月底是对上一年度个人所得办理汇算清缴的时间,在这期间通过汇算清缴来对个人所得税进行申报。通常情况下需要扣除掉专享附加扣除等项目内容,对个人所得税的实际缴纳税额进行多退少补。在办理个人所得税退税的时候,退税金额为0是怎么回事?一起来了解一下。
退税金额0怎么回事?
【1】可能是由于用户上一年度个人所得并没有预交个人所得税,因此退税金额就会为0。并且如果用户的个人所得是达到了纳税标准的话,不仅退税金额会为0 ,可能还会需要补缴相应的税额。
【2】用户上一年度个人所得预缴的税额和汇总计算的应缴税额是一致的,这种情况下是不会发生退税的,因此退税金额会显示为0。
在对个人所得税进行年度汇算的时候,本身就是遵循的一个多退少补的原则。值得一提的是,如果个人需要补缴的税额是低于400元的,那么这个补税金额是可以免缴的,意味着即使不补也不会对纳税人造成什么不良影响,这也是国家税收政策的一种优惠。
一般情况下个人所得年度汇算包含了纳税人多个方面的收入,比如全年所得工资、劳动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几个方面。在这个基础上,进行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申报,申报个人所得税附加专项扣除后,是可以减除部分应纳税额的。
以上就是关于退税金额为0的原因分析,希望能够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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