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国黑龙江省通过了《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目前已经实施,通过这个条例可以了解到黑龙江省独生子女父母的最新待遇情况,那么事不宜迟,我们一起来看一下这个最新政策吧。
黑龙江省独生子女最新政策是什么?
1.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1)发放条件:从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至子女满18周岁。
(2)发放标准:每月不低于10元,累计可以领取奖励费不低于2160元。
2.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一次性奖励费
(1)发放条件:在国家提倡计划生育期间,符合再生育条件,而不生育的夫妻,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以后,可以享受一次性奖励。
(2)发放标准:一次性奖励不低于300元。
3.独生子女父母退休优待
(1)发放条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退休时可以享受优待
(2)发放标准:对于未实行养老保险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职工,以退休费为标准,加发5%的退休金;对于实行养老保险的机关、事业、企业单位职工,在2000年2月1日以前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发放不低于3000元的一次性补助;对于2000年2月1日以后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在领证时,为独生子女父母办理相当于一个月本人工资额的补充养老保险。
4.独生子女父母特别扶助金
(1)发放条件:在独生子女死亡后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夫妻。
(2)发放标准:一次性发放不低于5000元的扶助金。
以上待遇的发放条件是要有黑龙江户籍,而且在2016年1月1日以前,自愿只生育一个子女,且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只要符合这两个条件,都可以享受独生子女待遇,无论是当期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还是城镇无业人员、农村居民都可以享受。
黑龙江独生子女父母待遇找谁领?
1.机关、事业、企业单位职工:由单位承担,找单位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独生子女父母双方为双职工,则父母的单位各承担50%。如果独生子女父母双方为单职工或者丧偶的,则由单位承担100%的费用。
2.城镇其他人员:由户籍地的政府部门承担,找当地政府领。
3.农村居民:由户籍地的乡(镇)政府部门承担,找当地乡(镇)政府领。
关于黑龙江省独生子女最新政策的内容就说到这里了,希望内容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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