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国家开发银行发布了公告,在2020年1月1日以前已发放或者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存量助学贷款定价基准要进行转换,转为上年12月发布的同期同档次LPR减30个基点的浮动利率;或者转成与上年12月发布的同期同档次LPR减30个基点相等的固定利率。
但如果学生办理的存量助学贷款已经处于最后一个重定价周期了,那就没必要进行转换了。还有,虽然国家开发银行要求学生在2020年9月20日到2020年11月10日期间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进入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操作转换。但就算学生并未在约定期间主动提交转换申请也不会有太大的问题。
因为之后(2020年11月11日到2020年11月15日期间)国家开发银行系统也会自动进行批量转换的。
不过不同于学生主动操作转换有浮动利率和固定利率两种选择,国家开发银行批量转换就会都转为浮动利率。
当然,若学生对转换结果有异议,也可以在2020年11月16日至2020年12月15日期间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进入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提出异议申请,将利率变更为与上年12月发布的同期同档次LPR减30个基点相等的固定利率。
标签: 助学贷款定价基准转换
版权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
还木有评论哦,快来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