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国已经开放了生育政策,这也是和我国的国情相匹配的,现在不仅放开了三胎政策,连生育四孩也不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了,很多女性对于生孩子期间的待遇问题想要多加了解,那么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是一回事吗?
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是一回事吗?
参加生育保险女员工,可以申领生育津贴,公司不再发放产假工资。
公司参加社会保险,包括生育保险,每个月需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按月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生育保险费构成生育保险基金,主要用于支出产妇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用。因为享受了生育津贴,公司又缴纳了社保因此不合再发产假工资。
但是,如果未及时足额缴纳社保而给产妇造成损失的,公司负责赔偿。这时公司要发放产假工资,来弥补产妇不能享受生育保险的损失。
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能同时享受吗?
产假期间只能享受生育津贴,不能享受工资待遇。因为生育津贴就是孕妇产假期间的工资性补助。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五十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关于生育保险的报销标准各地不同,具体大家可以直接咨询当地申报局,电话12333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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